價值共創
供應鏈管理
遠傳訂立《遠傳電信供應鏈永續管理政策》做為供應商管理之依據,亦設有「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準則」,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相關要求納入供應商規範。為強化管理,2020 年於「誠信經營守則同意書」中增補懲罰性違約金項目,並要求廠商重新簽署,2020 年共有 521 家供應商完成書面簽署,完成比例達 94.9%,為完成簽署者採停權處置。採購處於 2021 年 3 月已將「誠信經營同意書」建置入電子採購系統中,強制供應商每年完成線上簽署,未簽署者將無法使用系統功能及接單請款。此外,遠傳皆會審查供應商之第三方信用報告書,並將於 2021 年採用九級信用評鑑制度,如新供應商經信用評鑑落於 8 至 9 級者, 將無法成為遠傳供應商。
供應鏈管理政策
遠傳建立四大策略方向,並分別規劃目標,持續將影響層面擴及遠傳關鍵供應商及其他一階供應商,2020 年獲 CDP 供應鏈議合評價(Supplier Engagement Rating,SER)評比 為管理績效排名於全球企業前 7%,成為台灣首家獲得 A 評 級之電信業。為提升採購同仁供應鏈管理作為,採購處持續年度績考核中訂定各項指標完成度之考核目標,並在考核總成績中,以不同比重與年終獎勵制度連結。
遠傳供應鏈管理流程
此外,遠傳採購合約亦明定所有廠商應遵守地方環境及勞工安全及衛生相關法規。營建類供應商必須簽署「承攬商勞工安全衛生暨環保承諾書」、「承攬商工作場所環境危害告知聲明書」及詳閱「承攬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實施要點」,依照《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檢查辦法》規定執行相關管理與災害預防工作,避免工作人員健康安全危害。此外,遠傳每年會將三年以上未進行交易的廠商凍結,以確保供應商信用及企業社會責任資訊的更新。此外,遠傳接會審查供應商之第三方信用報告書,並將於2021 年採用九級信用評鑑制度,如新供應商經信用評鑑落於8 至9 級者,將無法成為遠傳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