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作業情形

內部稽核組織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裡準則」規定,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稽核處,隸屬 董事會。稽核主管由 董事會派任 ,稽核主管依業務範疇及稽核計畫決定稽核組織,並呈 董事會覆核。稽核處專任人員配置,含稽核主管1人及稽核人員9人。
內部稽核作業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公司治理,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由 董事會覆核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規範本公司稽核目標、稽核組織及稽核作業之遵循規範及指導方針,以達稽核之目標及使命。

稽核目標
實施內部稽核之目的為協助 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稽核使命

政策、計劃、程序、法令及規章之遵循。
資訊之可靠與完整性。
營運之結果及效益之達成。
資源之有效運用及控管。
資產及資訊之保全及利用。
防弊及興利-舞弊及風險之控管與效益及利益提昇。
董事會公司治理之配合及協助。
稽核作業
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及核准:
每年年底前稽核處依法令規定、風險評估、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指示,擬定次年度之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包含稽核項目、稽核執行時程及稽核資源分配等,並經董事會通過。

 

1

收集稽核計畫所需參考及遵循文件

2

彙整及討論內外部提供/回饋之資訊、指示及法令要求

3

進行企業營運風險評估

4

確認企業營運風險評估並達成共識

5

結合稽核作業風險評估結果,完成稽核計畫整體風險評估

6

決定稽核範圍、排程及投入資源並完成稽核計畫及項目

7

審計委員會:聽取風險評估、稽核計畫及項目報告

8

董事會:通過次年度稽核計畫

9

申報主管機關

稽核作業流程管理:
稽核人員應規劃、組織、配置、指導及控制稽核作業。

稽核前溝通及開案會議。
從事稽核查核。
稽核後溝通及結案會議。
稽核報告。
稽核發現追蹤及報告。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檢查:
本公司及其子、孫公司由總經理暨部門執行副總經理指導,至少每年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檢查作業;稽核人員覆核各單位及子、孫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並參酌稽核發現及改善情形,由稽核主管出具稽核意見書,作為董事長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並呈董事會通過。

 

1

擬定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作業計畫

2

溝通執行程序及時程

3

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評核作業及簽核

4

彙集公司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評估及聲明文件

5

提供覆核意見報告、稽核發現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6

總經理:判斷內控制度之有效性,出具適用之內控聲明書

7

董事會:通過內部自評及整體評估

8

完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用印

9

公告申報及刊登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酬: 依據遠傳電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

內部稽核處信箱